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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食堂电力改造工程意向公开

来源:未知 3

项目所在地:湖北省

为充分调查了解市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有关规定,现就我单位学员食堂电力改造工程项目采购意向进行公开发布,该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广大供应商来电来函了解项目情况、提出宝贵建议。

一、采购单位

湖北省武汉市某单位

二、采购需求概况

项目采购包括但不限于配电装置改造、配电箱安装、电缆桥架安装、电力电缆和相关配件安装等工程项目以及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后的工程质保。

具体工程范围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描述范围内的工程内容为准。

三、概算金额

约54.08万元。

四、初步技术参数

详细参数需求见附件。(以最终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五、商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自工程验收验收合格之日算起,项目整体质保24个月。投标供应商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或其他非人为损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因此导致的损失,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供应商追偿。超出质保期后,供应商应当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仅收取成本费。

2.投标供应商须承诺提供该项目的技术支持和维修巡检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提供质保服务,3小时维修人员到达用户现场响应服务,6小时未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转的,由投标供应商提供同类型备品、备件等。

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生命周期内零备件和消耗品清单,并明确供应周期和价格等优惠条件。

六、预计交付时间与地点

预计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

(以最终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预计交付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七、拟设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具有承装(修、饰)五级(或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注册二级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无在建项目;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联系人、联系方式、意见反馈方式及截止时间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27-65032489(固话)/13037119703(电话)

材料递交方式:互联网远程递交。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参与意向及意见建议;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加盖公司公章,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1814094296@qq.com。

截止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

欢迎各供应商提出宝贵意见建议,相应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做书面回复。感谢您对我部采购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无故拒绝沟通、不听取合理建议,以及存在其他不当行为的,可向本单位采购管理部门反映。

监督人:肖先生,监督电话:027-65032149。

2026年1月21日

附件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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