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局集团公司武威房建公寓段嘉镜线绿化信号楼和绿化行车室外排水改造项目施工总价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CLYB120
本建设项目兰州局集团公司武威房建公寓段嘉镜线绿化信号楼和绿化行车室外排水改造项目已由集团公司计划统计部《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达天水乘务员公寓食堂改造等102个项目预计划通知单》(计建预〔2025〕26-10号)和集团公司概预算审查所《概预算审批单》(概审(更改)〔2026〕3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武威房建公寓段,
(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绿化站区。
项目规模:主要为新做室外排水系统,新做化粪池、集水池等排水设施,铺设排水管道约70m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的工程量清单、第六章的图纸。
(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所有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的工程量清单、第六章的图纸。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3)其他说明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1)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具备近3年内完成的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或其他可以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条件。
(3)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经验,未在其他建设项目任职,并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5)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如要求)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
(6)投标人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期国铁集团施工企业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7)参照《国铁集团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等事故与招投标挂钩办法>的通知》(铁总建设〔2024〕24号)文件要求,凡在考核期内的单位,不接受投标。
(1)投标人于2026年02月28日22时00分至2026年03月05日2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向gsljgczb@163.com邮箱发送投标申请报名表(详见本次公告附件)、营业执照等已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和标书费支付凭证。(资料须合并成一个命名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标段编号(如划分标段)、格式为PDF的文件,邮件主题与文件命名相同)。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标书费须从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标书费、投标保证金支付账户不同,须分开支付(详见本次公告附件)。
(3)招标文件在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招标部获取。
(4)下载并使用本次公告附件内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6年03月16日08时00分至2026年03月16日08时30分,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16日08时30分,地点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路40号印务所3楼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上述各项时间及地点如有变动,以变更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cg.95306.cn/)上发布。
招标人: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武威房建公寓段
地址:甘肃省武威市武南镇迎宾社区武南街221号
邮编:733009
联系人:高工
电话:0935-5923231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铁路新村东街1400号
邮编:730099
联系人:刘工
电话:0931-4926177
电子邮箱:
账户名称: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62000071037738X9
开户行:中国银行兰州市铁路支行
账号:104073832414(标书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专户)
账户名称: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东岗支行
联合行号:308821004020
账号:93190902031000200001(投标保证金专户)
监督、投诉电话:
电话:0931-4928020
邮箱:
(1)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④异议请求及主张。
⑤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⑥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⑦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当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2)异议函件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异议函件内容不全的应退回并说明原因。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异议所涉及采购活动非本单位管理范围的。
②异议提出人不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所异议采购活动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③超过规定或约定的有效时限进行异议的。
④异议事项非异议人真实主张的。
⑤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不符合异议函件包括的主要内容规定的。
⑥异议函件内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⑦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
⑧异议事项已经撤回或已做出处理答复,异议人未提出新的证据而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进行异议的。
2026年02月28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