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新龙镇人民政府关于选聘新龙镇 农村排水改造项目施工单位的公告 我镇拟在东方市新龙镇实施新龙镇农村排水改造项目,根据《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方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东府〔2024〕47号)的规定,因本项目未达到招标规模标准,为确保该项目顺利进行,现依法对本项目施工单位进行公开选聘。 一、项目名称:新龙镇农村排水改造项目。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改造排污排水管网936.5米,污水管清淤总长316m,新建砼管6m,新建道路总面积1292.5平方,工程涉及道路破除及修复。具体包括: (1)龙北村污水管网改造287米;新建道路总面积367.75平方。 (3)龙佑村雨水管网改造487米;新建道路总面积352.5平方。 (4)新村雨水管网改造66米;新建道路总面积572.25平方。 (5)龙卧村污水管网改造64.5米。 (6)镇政府污水管网改造32米;污水管清淤总长316m,新建砼管6m。 具体以施工图纸及预算审核书包含的内容为准。 2.项目金额:预算评审建安费733388.41元。 三、报名资格要求 1.本次公开选聘要求应聘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应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的; 3.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必须满足《海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即: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可由其他岗位职责可兼任)。 4.报名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应聘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或严重违约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5.应聘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应聘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依法予以限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名需提供资料 1.报名人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表、证书(复印件)和近三个月的社保清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8.提供2025年度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完税证明; 9.《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10.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11.提供单位简介及近期工作业绩,如有近三年内承担过我市相关项目业务的可做好备注以供参考; 12.对所有证明、证书、证件的真实有效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13.单独的密封报价函,报名人以下浮率形式对本项目予以报价,报价函格式自拟(注明报价金额及下浮率,下浮率浮动为0-10%)。 注:1.以上材料(证书)复印件逐页盖章且加盖骑缝章,胶装成1册。 2.报价函独立密封,格式自拟,报价函需注明报价金额及下浮率。 六、报价及选聘办法 (一)报价方式:本项目以预算评审建安费为控制价,报名单位须以控制价为基准价,并按下浮率形式进行报价,有效报价范围为0至10%,报价函须注明报价金额和下浮率,涂改无效。 (二)选聘方式:报名截止后,评选工作由选聘人组织实施,对报名参加选聘的所有单位按选聘公告要求及有关法规进行资格审查,并统一拆封所有通过资质审查单位的报价函进行综合评定服务单位。 1.报名单位不足3家的,取报价从低到高确定报名单位中标候选顺序,报新龙镇党政联席会审议; 2.报价单位在3-5家(含5家)的,取报价平均值,根据报价接近平均值情况确定报名单位中标候选顺序,报新龙镇党政联席会审议; 3.报价单位在5家以上(不含5家)的,则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其余报价取平均值,根据报价接近平均值情况确定报名单位中标候选顺序,报新龙镇党政联席会审议; 4.若接近平均值者的报价出现上下浮动相同的情况,则报价下浮接近平均值者的中标候选顺序在前;若报价相同则资质高者的中标候选顺序在前;若资质相同则注册资金高者的中标候选顺序在前;若注册资金相同则根据报名单位近期业绩、承接相关项目业务经验等多方面综合考虑确定中标候选顺序; 5.将拟定第一候选人为选聘单位,若第一候选人放弃选聘,则顺延至第二候选人,以此类推。(放弃选聘须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公章)。 6.选聘结果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在公示期间发现选聘单位存在相关不良信息(如投标资格被取消、暂停;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骗取中标行为、严重违约和黑名单),根据相关规定取消选聘单位资格,并根据选聘单位排序依次确定候选聘单位,以此类推。选聘结果无异议,由选聘人与选定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13日,上午8:30-11:40,下午15:00-17:30。 地点:新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杜女士;联系电话:18708912385。 东方市新龙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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