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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矿厂巡检通廊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竞争性谈判公告

来源:未知 26

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选矿厂巡检通廊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竞争性谈判条件

本竞争性谈判项目为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厂巡检通廊建设项目工程施工。项目业主为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编号:THJT-CGTLJS-01,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单位为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符合条件的生产或销售单位参加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厂巡检通廊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的谈判。

二、谈判内容

(一)谈判内容:

1.工程内容及工程量:

1.1主通道:沿选矿厂磨选工段核心设备区(选矿厂集控中心至球磨、磁选、滤干等车间)布置,全长约59.5米,净宽度1.8米,满足双人并行及应急疏散需求,建设施工总面积约149㎡

1.2出入口:设置2个安全出入口,双安全出口配置:

1.2.1楼梯出入口:连通建筑竖向疏散通道,需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疏散宽度(1.1m)及应急照明要求,确保人员快速撤离。

1.2.2主通道-中控室直通口:直接衔接主通道与中控室,通道净宽1.2m,采用防火门分隔,保证紧急情况下中控室与外部的双向通行效率,同时便于设备检修与应急指挥调度,并配备门禁系统与紧急报警装置,及新风系统。

2.斜坡结构:设置两段斜坡,上斜坡夹角22,下斜坡夹角22,实现平缓过渡,便于领导及技术人员长时间行走观察;

3.楼梯形式:采用Z字形楼梯,通过多次转折延长路径,降低坡度,减少攀爬疲劳;

4.保洁玻璃通道:在通道外侧设置50cm宽专用保洁通道,配备防滑钢板地面、安全护栏及可移动式清洁挂梯,专门用于清理玻璃表面的鸟粪污垢,确保观察视野清晰。

5、材料供应:本谈判项目除图纸所示钢结构主材由业主方提供以外,其它辅材及图示工程项目内容均由投标方提供。

6.垃圾清运及现场清理。

(二)钢结构基础设计

考虑厂区设备运行产生的震动及重载需求,采用现有钢筋混凝土桩基础+独立承台形式,通过桩基深入稳定持力层,避免沉降风险。承台顶部预埋高强度锚栓,与钢结构立柱刚性连接,确保结构整体性。

(三)钢柱立面设计

1.结构选型

1.1立柱材料:采用Q355高强度方钢管,截面尺寸300mm300mm10mm,(具体以施工图为准)满足高荷载与抗风要求;

1.2柱距布置:根据设备高度及通道跨度,柱距设置为6米,确保视野无遮挡;

1.3连接工艺:立柱总高度11米,横梁搭建位置离地高度8米,成阶梯状(最终呈现以施工图为准),与立柱采用焊接+高强螺栓双保险连接,关键节点增设加劲肋,提升结构稳定性。

(四)按照建设施工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附设计建筑图及装饰施工图)。

(五)谈判限价

谈判限价:60万元(含安装费、运费、装饰费、人工费、机械费、垃圾清运、含9%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谈判人资格要求

(一)谈判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谈判要求谈判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提供本次项目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独立签订采购合同,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有能力提供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厂巡检通廊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的单位,且依法经营、资信状况良好,质保服务及时者。

2.资质要求: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同时应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以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适用于以钢结构为主体的参观通廊建设)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电气焊、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信誉要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信誉良好。

4.商业信誉:谈判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5.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6.本项目资格审查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谈判文件的获取

1.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9月28日18:00

2.谈判文件获取方式:以电子邮件或者微信方式发放。

3.谈判文件售价:每套谈判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00元,请银行转账(打款时务必在备注栏写明项目名称及打款的单位名称,必须为公对公转账,否则取消谈判资格)至以下账户:

户名: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30122001040005648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尼勒克县支行

联系人及电话:师雁15099435647

(二)现场踏勘

项目单位不组织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

(三)谈判保证金

1.谈判保证金:2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银行转账。

2.谈判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尼勒克县支行

账号:30122001040005648

3.款项用途:谈判保证金(打款时务必在备注栏写明项目名称及打款的单位名称,必须为公对公转账,否则取消谈判资格)

4.到账时间:2025年10月2日18:00时前

(四)谈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书应按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和密封。

2.谈判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9月28日;时间:18:00时(北京时间)。

3.谈判时间:2025年10月3日;时间:11:00时(北京时间)。

4.谈判书递交:谈判现场按主持人提示发送至指定邮箱。

5.谈判地点: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厂会议室

6.项目单位对收到的谈判书予以登记,不接收在规定期限后送达的谈判书。

(五)其他

1.本次竞争性谈判,根据评审结果确定项目采购单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文件视为废标。

2.1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谈判文件设定的最高谈判限价;

2.2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3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5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的;

2.6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2.7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2.8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谈判结果无效:

3.1谈判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合同的;

3.2谈判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3.3采取行贿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成交谈判的;

3.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本谈判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颁布或修订后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招标网(www.zhaobiao.cn)上发布。

(七)合规声明

本谈判文件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颁布或修订后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八)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谈判文件或公示信息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转载依法谈判项目的谈判公告或公示信息的,不得改变谈判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内容,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法转载(包括但不限于改变内容转载、转载不注明来源、遗漏或不及时转载修改或补充内容等)谈判公告或公示信息、不得对谈判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谈判文件或公示信息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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