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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防城港市上思县平广林场那厘站第一熔剂用石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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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防城港市上思县平广林场那厘站第一熔剂用石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2025-10-2116:58

防自然资采挂告〔2025〕1号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及市人民政府批准,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广西防城港市上思县平广林场那厘站第一熔剂用石灰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和矿业权交易平台

(一)出让人: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7楼信息发布大厅)。

二、出让采矿权简要情况

(一)采矿权名称∶广西防城港市上思县平广林场那厘站第一熔剂用石灰岩矿。

(二)开采矿种∶熔剂用石灰岩矿。

(三)资源量/探明地质储量:累计查明熔剂用石灰岩矿资源量为7611.50万m3(20474.93万吨)。

(四)面积:0.9143km2。

(五)出让期限:24年(含基建期)。

(六)出让起始价∶57740万元(折合单价2.82元/吨);

(七)竞买保证金:8661万元;

(八)地理位置∶广西防城港市上思县平广林场那厘站;

(九)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点号

2000国家大地坐标

x

y

1

2454958.15

36483259.16

2

2455141.87

36483484.88

3

2455280.53

36483685.76

4

2455346.34

36484131.80

5

2455387.41

36484415.65

6

2455295.33

36484792.82

7

2455030.12

36484871.99

8

2454915.45

36484946.91

9

2454697.93

36484563.77

10

2454802.45

36484322.33

11

2454536.18

36483723.91

12

2454535.85

36483723.16

13

2454661.55

36483498.38

14

2454806.49

36483322.69

(十)开采标高∶+482米至+290米;

(十一)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十二)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拟出让采矿权累计查明熔剂用石灰岩矿资源量(控制+推断)为7611.50万m3(20474.93万吨),其中控制资源量为4423.43万m3(11899.01万吨),推断资源量为3188.07万m3(8575.92万吨)。矿区设计开采最终边坡压占熔剂用石灰岩矿(控制+推断)资源量607.28万m3(1633.58万吨),设计利用的矿石资源量为7004.21万m3(18841.36万吨)。

三、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人应为营利法人。

(二)交易不接受申请人联合竞买。

(三)竞买人未被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矿业权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四)竞买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竞买人若为境外注册的企业法人,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国家关于外商投资矿产资源的有关规定。在竞得采矿权后需军事部门出具同意其在该区域登记采矿权的书面意见后方可登记采矿权,若不同意,则成交结果无效。

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25年11月27日12时00分前从竞买人账户汇入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四、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方式

本次出让按出让金额形式征收,竞得人可选择一次性缴清出让收益或申请分期缴纳。

(一)竞得人自愿一次性缴清出让收益的,在收到缴款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部门一次性足额缴纳;

(二)分期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首期缴纳比例按成交价的15%收取,竞得人在收到缴款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缴清,出让收益剩余部分按年度均摊分12期缴纳,具体以《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为准。竞得人未按时足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从违约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加收的违约金不超过欠缴金额本金。

五、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挂牌出让不设底价。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20万元或人民币20万元的整数倍。

(一)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二)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起始价者除外。

(三)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起始价或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四)在挂牌期限截止时,宣布最高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愿意继续竞价的,以当时最高价为起始价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登记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申请人根据挂牌出让公告时间到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7楼信息发布大厅)获取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包括:1.挂牌出让公告;2.挂牌出让须知;3.竞买申请书;4.挂牌出让申购表;5.竞买报价单。

(二)申请报名登记的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21日-2025年11月27日。

(三)申请报名方式∶经防城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初审竞买人报名材料合格后,由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并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竞买人获得竞买资格,申请人获取交易资格后方能参加竞买。不接受传真、邮寄、电话、口头等方式的报名、报价及竞买。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申请人一般情况表(加盖公章);2.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缴存竞买保证金凭证;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5.本出让公告中第三项竞买人资质条件相关网站及系统查询结果。

七、挂牌出让时间

(一)公告时间:2025年10月21日—2025年11月17日。

(二)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1日—2025年11月27日。

(三)挂牌报价时间:2025年11月18日—2025年12月1日(节假休息日除外),挂牌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上午10时00分。

八、挂牌出让的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单方承担,竞得人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清。

九、采矿权登记办理

挂牌成交后,竞得人须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且取得缴款凭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逾期视为放弃该采矿权,前期已缴纳的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十、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挂牌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挂牌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十一、违约责任及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限签订《成交确认书》及《采矿权出让合同》、未按约定足额缴纳采矿权出让成交价的,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的采矿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出让人有权收回采矿权、竞得人竞买该采矿权提交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直接上缴防城港市财政国库。同时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十二、合同模板、成交后移交材料清单

(一)合同模板

参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施衔接过渡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170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施衔接过渡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合同样式。

(二)成交后移交材料清单

1.《广西上思县平广林场那厘站第一熔剂用石灰岩矿详查报告(变更)》;

2.《广西上思县平广林场那厘站第一熔剂用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变更)》;

3.《广西上思县平广林场那厘站第一熔剂用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变更)》;

4.《上思县平广林场那厘站熔剂用石灰岩矿专项岩溶物探水文地质调查报告》;

5.《广西防城港市上思县平广林场那厘站第一熔剂用石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6.《广西上思县平广林场那厘站第一熔剂用石灰岩矿矿区地下河挖断防治措施论证报告》;

7.《上思县平广林场那厘站第一熔剂用石灰岩矿环境影响报告表》。

十三、风险提示

(一)采矿权挂牌出让后,上思县将按程序出让包含矿区范围、排土场、矿区至排土场道路范围等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相互独立,土地使用权竞得人与采矿权竞得人或为不同主体。

(二)能耗指标影响。如矿产品用于碳酸钙初加工产业,将受能耗指标的约束,竞买人需自行协调并解决能耗指标。

(三)采矿权投资风险较大,竞买人必须充分了解和熟悉有关矿产资源开发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因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所造成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前期相关报告中矿体的储量、矿体赋存状况、品位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异,且矿区范围内有溶洞和地下河,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竞买人应充分做出科学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评估投资风险,在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安全风险、生态环境风险、国家(行业)相关政策法规风险等,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四、注意事项

(一)本采矿权出让为“净”采矿权出让,竞得人不受矿山土地、林地、地面附着物等权益制约。但竞得人仍需依法办理采矿所需的项目备案、用地、用林、生态环境、安全等审批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进入矿山有乡村道路,竞得人在运输物料过程中造成道路损毁的,应自行维护、修复,保障道路正常通行,如需另建设(扩大)运输道路,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含办理用地用林手续等费用)。

(二)加工厂区用地拟设置在矿区东面,已完成征(租)地工作,面积约203亩,采矿权竞得人根据需求参与加工厂区用地竞拍,取得建设用地合法手续。

(三)相关费用。

1.土(林)地征(租)用、地面附着物补偿等费用(不参与挂牌竞价)。矿区、排土场、矿区至排土场道路范围土地权属原为上思县平广林场,上思县人民政府已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面附着物,由上思县土地征收储备中心开展征收、赔偿工作,并按规定进行公示。上思县自然资源局在竞得人取得不动产权证(采矿权)后,组织材料申请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待审批手续完成后,采矿用地按土地出让程序出让。

矿区、排土场、矿区至排土场道路范围土地面积约1676亩,参照《上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上政规〔2020〕3号)相关规定以及现行矿山租地市场情况,农用地租赁费用550元/亩﹒年,每年的土地租赁费用为92.18万元(1676亩×550元/亩﹒年×1年=92.18万元);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用为711.77256万元。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与上思县土地征收储备中心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具体以《土地租赁协议》约定为准),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租赁、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用。土地到期后,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租给竞得人。待土地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后,再进行土地出让,同步解除土地租赁合同,涉及的土地租赁、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用按程序无息多还少补处理。采矿区外土地山场及地面附着物的租赁、补偿未尽完善的,由上思县土地征收储备中心协助采矿权竞得人在采矿权出让后与相关权益人协商补充完善。涉及上述租赁费等工作费用不参与竞价。

土地租赁费用不包含竞得人办理矿山建设用地手续、林地占用手续等发生的费用。竞得人需要扩建或使用约定之外其他场地、道路的,发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土地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涉及占用耕地的,项目业主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和调整我区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和使用管理政策的通知》(桂财税〔2019〕35号)要求,落实补充耕地责任。

2.采矿权前期工作经费(不参与挂牌竞价)。根据“净矿”出让要求,上思县人民政府作为“净矿”出让前期工作的实施主体,已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完成了拟出让矿权矿区范围及影响范围的前期勘查工作,委托资质单位编制了相关技术方案报告、勘测等工作。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将上思县财政已出资的包括详查报告等前期工作相关费用共计256.85万元缴纳至指定账户。

竞买人签订相关报名文件后,视为对上述费用无异议。

(四)根据“净采矿权”出让要求,上思县林业局已承诺解决采矿用地用林指标保障。采矿权竞得人在用地用林前需办理林地使用审批手续,费用由采矿权竞得人支付;上思县自然资源局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费用按规定支付。

(五)竞得人应当依法履行生态修复义务,按照规定开设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账户并足额提取矿区生态修复费用,专门用于矿区生态修复;未依法履行矿区生态修复义务的,按照有关规定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竞得人的生态修复等义务不因采矿权消灭而免除。

(六)竞得人应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运行,且在正式投产后1-2年内通过绿色矿山评估核查。竞得人在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涉及环保、土地、林草地、“三废”(废水、废渣、废气)等事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费用自理。

(七)挂牌成交价为采矿权出让收益,不包含办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水土保持方案、占用林地指标等各种税费,以及矿区、排土场、加工区等范围的土地征(租)用和地面附着物的相关补偿费用。

(八)矿产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变化的,竞得人须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九)竞买保证金以转账或现金方式汇入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未竞得者的保证金自挂牌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回,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抵部分采矿权出让收益由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入防城港市非税收入平台。

十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出让公告等相关信息同时在自然资源部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网站、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网站、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交易大厅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二)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

(三)其他事项详见《广西防城港市上思县平广林场那厘站第一熔剂用石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

十六、联系方式

(一)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云南路30号天马大厦

联系人:蓝女士联系电话:07702836718

(二)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和挂牌地址: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7楼信息发布大厅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70-6126037、6126193

十七、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

户名: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防城港市分行

帐户:945002010013388892

十八、附件

(一)申请人一般情况表(格式)。

(二)竞买声明(格式)。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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