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昌县七大坝堰以西片区排水管网改造项目2025-11-05
第一章招标公告德昌县七大坝堰以西片区排水管网改造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招标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已经德昌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德发改审批【2024】38号(文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德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来源),建设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德昌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德发改审批【2024】3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中联和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德昌县德州街道;
2.2建设规模:改造七大坝堰以西片区(德春小区支路、德煌路等道路)排水防涝设施:改造雨水管网、改造雨水检查井、增设双箅平篦式雨水口、治理排洪渠等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设内容;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8其他:本项目为评定分离机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新承接或正在施工或已完成不少于1(0-1)个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类似业绩是指:□房屋建筑类工程√市政类工程□交通运输类工程□水利类工程□农业农村类工程□自然资源类工程□能源电力类工程□其他类工程。(新承接或正在施工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类似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3.2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拟任项目经理1名,须为本单位人员,资格要求: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级别:二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级证书),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有关注册资格必须在有效期内并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拟任技术负责人1名,须为本单位人员,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各行业部门对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水利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承诺派驻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中标后原则上不得更换。确需更换的,应取得招标人书面同意,且重新派驻的管理人员资格和技术职称不得低于原主要管理人员。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同时参与1个以上标段投标的,所有标段的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0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11月10日23时59分(不少于5日,其中必须含1个以上工作日)登录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进入电子招标栏目,通过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登录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招标文件获取不收取费用。
4.3本次招标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7日09时30分(自招标文件下载截止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西昌市马水河街5号)本项目开标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四川建设网和四川建设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德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834-5202725
传真:/
电子邮件:/
地址:/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德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四川省德昌县德州街道西宁街东段148号 邮编:615500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834-5180515 传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账号:/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联和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星河街25号 邮编:638500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826-2993596 传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账号:/ |
2025年10月20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不得设置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类似业绩通过本章3.1条处勾选业绩类别即可。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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