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城白杨河矿区铁厂沟一号矿井井筒地质检查钻探技术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四院有限公司新疆塔城白杨河矿区铁厂沟一号矿井井筒地质检查钻探技术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询比方式采购。本次采购的主要信息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新疆塔城白杨河矿区铁厂沟一号矿井井筒地质检查钻探技术服务
1.2项目编号:ZHSY-2025-63
1.3工作范围:新疆塔城白杨河矿区铁厂沟一号矿井井筒地质检查钻探项目地质编录、抽水试验及相关资料整理工作。
1.4服务内容:在项目施工期间,乙方按甲方技术要求完成地质编录、抽水试验及相关资料整理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并通过甲方及上级管理部门审核验收。
1.5履行期限:项目自合同签订至野外施工完钻后15个工作日内
1.6履行地点:新疆塔城白杨河矿区铁厂沟一号井田
1.7服务质量:通过甲方及上级管理部门审核验收,并符合技术要求。
1.8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
1.9付款方式:无预付款,完成新疆塔城白杨河矿区铁厂沟一号矿井井筒地质检查钻探项目工作量的钻探施工的地质编录、抽水试验及相关资料整理等工作,所有资料上交甲方,根据完成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经由甲方验收合格后,出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根据甲方支付计划进行付款。
1.10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
1.11控制价:18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2.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4年度本企业财务报表或提供企业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资信证明的供应商同时要提供开户证明)或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3须承诺不存在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提供承诺书)。
2.4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完整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息、股东(出资人)查询证明报告)。
2.5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请在“信用服务”中进行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询比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询比的供应商,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联系我方采购人获取询比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凡有意参加询比的供应商,需按上述要求将所有资料统一按A4规格打印并牢固装订(不得散页),密封完好,提交纸质版一式五份邮寄至以下收件地址:
收件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70号
收件人:贾女士
电话:16637103202
4.2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3日17:00(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评审时间及地点
5.1评审时间:2025年11月14日10:00(北京时间)
5.2评审地点: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四院有限公司11楼1138室
六、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四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所有供应商不需提供证书原件。本项目询比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材料清晰的扫描件加盖公章,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四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70号
联系人:耿经理
电话:13937564224
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四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