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东方市人民医院电力零售交易服务遴选公告
为规范我院电力零售交易采购行为,根据《海南电力市场零售交易实施细则(审议稿)》及相关规定,现面向符合条件的售电公司公开遴选电力零售交易服务商。
一、项目概况采购人:海南省东方市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电力零售交易服务
服务地点:海南省东方市人民医院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采购内容我院拟通过电力零售交易采购电能量及相关服务,预计年用电量约为1800万度电。供应商需根据我院用电特性,提供符合《海南电力市场零售交易实施细则》的零售套餐方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参与遴选的售电公司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海南电力交易中心完成注册,具备售电资格,已完成"一注册、一承诺、一公示、三备案"流程;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备电力市场交易相关经验和专业技术人员;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价文件要求报价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资质证明文件1、海南电力交易中心颁发的市场注册确认文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授权委托书(如存在委托关系)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电力零售交易方案(1)零售报价:代理购电价格
(2)峰谷电价测算方案:
根据《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发改规[2021]18号)要求,提供详细的峰谷分时电价测算表,包括:
各时段(峰、平、谷)电价明细、测算依据和计算方法、预计月度电费构成分析。
(3)服务承诺:
1、市场风险管控措施
2、用电分析服务
3、应急响应机制
五、报价文件提交1、提交时间:2025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工作日9:00-17:00)
2、提交地点:海南省东方市人民医院运行保障部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汤先生15008009111张先生17508996981
六、评选方式我院将组建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的资质、报价方案、服务水平、企业信誉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其他事项1、本次遴选公告在海南省东方市人民医院官网发布;
2、成交结果将在评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
3、本公告解释权归海南省东方市人民医院所有。
欢迎符合条件的售电公司积极参与报价。
海南省东方市人民医院
2025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