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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北镇市广宁乡石灰村建筑用白云岩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来源:未知 27

辽宁省北镇市广宁乡石灰村建筑用白云岩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0

辽宁省北镇市广宁乡石灰村建筑用白云岩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公告文号:北自然资发〔2025〕50号)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综〔2023〕10号)、《锦州市矿业权出让交易实施细则》(锦自然资发〔2025〕10号)等相关规定,北镇市自然资源局委托锦州市隆森拍卖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拍卖工作,以网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辽宁省北镇市广宁乡石灰村建筑用白云岩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北镇市自然资源局

场所:北镇市新区人民政府A座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1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辽宁省北镇市广宁乡石灰村建筑用白云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白云岩

地理位置:北镇市广宁街道石灰村

面积:0.29510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XY
14614180.9041408170.74
24614238.1941408147.84
34614267.8441408058.47
44614269.1441407813.40
54614585.5941407835.42
64614601.1941407993.46
74614458.3441408189.70
84614483.8841408362.83
94614338.2841408470.66
104614157.4741408753.60
114614037.6941408732.06
124613935.1541408549.79
134613995.4941408561.57
144613959.2441408475.62
154614046.4041408382.98
164614082.0041408213.30
35125

资源储量:保有资源储量1224.7万立方米;设计利用资源储量:1022.7万立方米;可采储量:应缴纳出让收益可采储量992.02万立方米;开采标高:+125m~+35m;开采规模100万立方米/年;

开采标高:35.0米至125.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竞得人需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开采(后期开采有变动不按照原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由竞得人重新编制开发利用方案并评审备案),竞得人竞得后编制《绿色矿山建设规划》,按照绿色矿山规划进行建设和运营管理;开发全过程的动态管理要求:要按照矿山企业管理规范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生产工艺环保化、矿山环境生态化、矿地关系和谐化。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竞得后编制《矿区生态修复方案》,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相关义务,要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编制《绿色矿山建设规划》和《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后方可办理采矿许可证。

拟出让年限:10.0年

起始价:1647.0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0.0%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或联合体竞买。(二)竞买人需具备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相匹配的资金实力,并按时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三)未纳入土地使用权和矿权交易黑名单;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四)竞买人不存在自然资源(原国土资源)部门行政处罚未履行到位情形。(五)竞买人不存在两年内被吊销采矿许可证情况。(六)竞买人不得挂靠他人名义报名,否则一经核实,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七)竞买人需在出让公告期限截止前通过资质审核,并取得《资格确认通知书》。(八)竞买人须具备足够的资金,以满足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以及后续开发的需求。要求竞买人提供6000万元资金证明或银行保函来验证(截止至交保证金前一日)。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拍卖

拍卖时间:2025年12月18日

网上交易:登录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在线注册

六、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竞买人登录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在线注册。竞买人在参与交易前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锦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出让文件。电子版相关地质资料已拷贝给锦州市隆森拍卖有限公司,查阅方式联系人:毛娜住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32-7号203室联系电话:15754116697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2025年12月17日

申请报名方式:竞买人在参与交易前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锦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竞买人应按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书,同时上传以下材料:(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竞买人需具备的与勘查开采相匹配的资金实力证明;(四)按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竞买人应对上传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并应按时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经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后,获取资格确认通知书。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进入竞价起始时点,锦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拍卖竞价规则启动报价程序,接受竞买人报价。拍卖竞价规则为:(一)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允许多次报价;(二)采用增价方式报价,每次报价应当在当前最高报价基础上递增1个或1个以上整数倍的增价幅度;(三)符合拍卖规则并被锦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确认的报价为有效报价,锦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即时更新当前最新报价;(四)报价一经提交,不得变更或撤销;(五)在拍卖竞价截止时,如无竞买人报价或在拍卖竞价截止时点前3分钟内无竞买人报价的,则拍卖结束;如在拍卖竞价截止时点前3分钟内有竞买人报价的,则从新的报价时点起自动延长3分钟,如此循环直至3分钟内没有新的报价,则拍卖结束;(六)不设置拍卖底价,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设置拍卖底价,不低于拍卖底价的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1、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存在不可预计的风险,竞买人应当充分了解本次出让采矿权的相关情况,提交竞买申请的即视为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担认可并自愿承全部风险责任。2、出让人本次出让的建筑用白云岩仅可用于非耐火材料领域,所提供的出让采矿权有关矿体规模、形态、资源储量、品位等资料可能与实际情况有差距,其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3、本次出让的采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及其他物权,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土地、地上附着物的使用和补偿均由竞得人负责,因有关物权产生纠纷而造成无法正常采矿的,竞得人承担全部风险责任,出让方不退还已收取的采矿权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4、竞得人须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方可开展开采工作,并且在开采、经营中遵守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如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包括吊销采矿许可证在内的行政处罚,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得人承担,出让人不退还已收取的采矿权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5、竞得人应依法及时办理环保、应急、林业、土地等手续,所需资料及费用由采矿权人负担。因无法办理以上手续造成无法正常开采的,竞得人承担全部风险责任,出让方不退还已收取的采矿权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本次出让的采矿权为一次性出让,出让期限10年(含基建期1个月),到期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由采矿权人申请采矿权注销。6、该采矿权出让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竞买人应当充分了解采矿权的现场情况,如有需要竞得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该采矿权相关技术数据由技术机构单位提供,竞买人如存疑义须自行专业论证,产生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竞买人应充分了解本案所列条件、约定,应提前实地熟悉矿区周边的现状,自行评估可能造成日后采矿或运输的风险。本次采矿权按现状出让,只对矿区范围内矿产资源进行出让,为防止和解决采矿权人与矿区所在地居民发生土地、道路和矿区环境等矛盾纠纷,竞买人需提前赴出让矿区属地乡镇、村委了解实际情况。关于矿区范围外道路使用、土地、林地征占等问题,竞得人须自行解决除出让采矿权以外的其他方面问题和矛盾,并承担责任和费用。7、竞得人办理采矿登记成为合法矿业权人后,应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依法保护生态环境,严格按照评审通过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履行“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义务。建设绿色矿山,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依法履行相关义务。竞得人要秉持绿色矿山理念,加强开采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承担绿色矿山建设的主体责任,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编制的《绿色矿山建设规划》、《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2018)、《辽宁省砂石行业绿色矿山考评标准》要求进行建设和运营管理,矿山投产1年内,必须建成省级绿色矿山,未能按时完成的,需停产整顿,直至建成后再恢复开采。8、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所提交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竞买人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操作或授权操作,因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遗失CA数字证书、遗忘或泄露密码、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竞买人参加竞买活动使用的计算机或网络环境遭到人为攻击和干扰,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9、未提及的其他风险:矿产资源开采有着不可预见的风险,竞买人须慎重并自行承担风险。出现包含但不限于下列情形的,出让人不退还已收取的采矿权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①.法律法规修改或国家政策变化、矿产资源规划调整对采矿权造成不利影响;②.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环境保护、产业政策等要求,对特定采矿手段、选矿方法的限制或不能采矿的;③.不可抗力的影响。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申请竞买前,竞买人应当详细阅读网上交易出让文件及出让矿业权相关信息。对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拍卖截止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向北镇市自然资源局、锦州市隆森拍卖有限公司进行意见反馈。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交易活动无异议。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采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将取消竞得人资格,已缴纳的保证金等费用不予退还,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①.竞买人之间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②.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出让合同》的;③.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④.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事实的;采取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等违法违规手段竞得的;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十一、其他内容

1、按照“净矿”出让要求,在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须承担“净矿”成本。开展本次采矿权出让工作,前期编制《辽宁省北镇市广宁乡石灰村建筑用白云岩矿详查报告》费用71.6万元、编制《北镇市广宁乡石灰村建筑用白云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费用8万元、《辽宁省北镇市广宁乡石灰村建筑用白云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费用8.55万元、拍卖佣金为拍卖成交价的0.48%、资产评估报告费用91.1万元、后续堆料场地及加工场地等承包费用168万元(其中:石灰村后期费用共计88万元,合同于2033年7月20日到期,到期后与石灰村自行解决后续承包问题;树林子村后期费用80万元,合同于2033年5月1日到期,到期后与树林子村自行解决后续承包问题。)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须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前一次性支付各项费用,竞得人在与北镇市自然资源局办理采矿权手续时需出具各项费用的支付凭证;出让范围内涉及原权人合法权益的,北镇市人民政府与原权利人已签订补偿协议,相关权利人补偿费用及资产评估价值已纳入出让成本,经资产评估补偿费用共计人民币叁仟伍佰玖拾柒万玖仟壹佰元整(¥3597.91万元)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竞得采矿权后将补偿费上缴至北镇市财政局,由北镇市财政局拨付到北镇市广宁街道办事处支付给原权利人,竞得人凭缴款收据原件到北镇市自然资源局办理矿业权登记手续。上述费用须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前一次性缴纳。2、本次网上拍卖出让采矿权有关情况和具体要求若有变更,将在自然资源部网站、北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变更公告,以拍卖出让前最后公告中的内容为准。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关规定办理。3、本公告在自然资源部网站、北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本公告在北镇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北镇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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