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河子西沟选矿厂四号地铁矿采矿权转让发布日期:2025-11-25东河子西沟选矿厂四号地铁矿采矿权转让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竞价链接: (一)采矿权核心信息 1、采矿权名称:内蒙古卓资县东河子西沟选矿厂四号地铁矿。 2、采矿权证号:C1500002009042120043814 3、矿区位置:以采矿证信息为准 4、开采矿种:铁矿 5、开采方式:地下开采 6、矿区面积:0.5225平方公里(实测固定范围,无边界争议) 7、采矿权有效期:已过有效期 8、采矿权延续审批情况:已取得卓资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内蒙古卓资县东河子西沟选矿厂四号地铁矿采矿权延续登记的批复(批准文号:卓政批字[2025]82号)和自然资源局采矿权证延续登记批准文件(批准文号:卓自然资报[2025]172号) 9、开采现状:未正式开采,仅有限进行了前期勘查工作,无遗留安全生产或环境问题 (二)、矿区地质及资源情况 1.勘查基础:矿区仅完成初始钻孔1个,钻孔深度161米,探明两层矿体;第一层于138米处见矿,厚度2.9米;第二层于156米处见矿,厚度3.8米,矿体总有效厚度6.7米,矿石全铁(TFe)品位39%(化验数据)。 2.预估资源参考:基于初始钻孔数据估算,矿石量约513.4万吨、可产出铁精粉量约262.7万吨(详细参数见本公告第三条对赌条款),最终以第三方勘测结果为准。 3.伴生矿情况:含可回收伴生硫、硅等资源,具体成分、含量及价值按第三方勘测报告核算。 4.补钻重新勘测要求:意向受让方需在确定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1个月内启动补钻(建议新增3-5个孔,梅花形布局),60日内完成第三方储量核实,勘测标准遵循《固体矿产勘查规范铁矿》(GB/T13908-2022),结果以自然资源部门备案的《储量核实报告》为准。 1.挂牌底价:人民币3400万元(大写:叁仟肆佰万元整),最终转让价值按第三方勘测确认的综合价值核算,交易遵循“价高者得”原则。 2.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40万元(大写:叁佰肆拾万元整),报名时一次性交纳(从意向受让方基本账户转出,注明“四号地铁矿采矿权转让保证金”)。成为最终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未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及交易价款收款账户: 收款单位: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593040100100069249 开户行:兴业银行包头昆区科技支行 3.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确定为最终受让人的10个工作日内,按成交金额全额支付至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公司指定账户(含已交纳的保证金); 4.税费及服务费承担: 交易服务费:按最终成交金额的3%计算,由受让方全额承担,与交易价款支付时一并缴纳; 采矿权变更过户及本次转让涉及的全部税费(含登记费、契税等),均由受让方全额承担。 5.合同签订:确定为受让人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采矿权转让合同》,逾期未签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6.对赌条款(价值对赌+费用承担+优先权): 对赌基准:以第三方勘测确认的综合价值为依据,基准值为3400万元; 勘测费用承担:若第三方报告确认铁矿价值<3400万元,本次补钻勘测费用(含钻孔施工、样品检测、报告编制等全部费用,最高承担限额30万元,按实际发生额结算)由转让方承担,于交易价款中直接抵扣;若铁矿价值≥3400万元,勘测费用由受让方按实际发生额自行承担; 优先权约定:已按要求报名交纳保证金并优先承担勘测费用的意向受让方(只进行一次勘测),在同等报价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优先权人未竞得的,已承担的勘测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优先权人的确定方式:须另外交纳优先权保证金10万元,即优先交纳保证金350万元。(按时间优先确定) 7.综合价值核算:以第三方备案的《储量核实报告》为依据,按“铁精粉量×64%品位市场基准价+伴生矿回收价值”测算(市场基准价参考勘测当期区域64%品位铁精粉平均成交价)。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铁矿开采”“矿产资源开发”等相关内容。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矿山开采相关资质(报名时提供原件核验)。 3.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连续亏损,需提供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及银行出具的不少于1亿元的资信证明(覆盖底价支付需求)。 4.无矿产资源开发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报名前1个月内查询截图。 5.承诺遵守国家及地方矿产开发、安全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合理开采及生态修复计划,承担全部相关责任。 6.认可本公告约定的对赌条款、费用承担规则及优先权约定,承诺按要求完成补钻及储量核实(需提交书面承诺函)。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2.报名时间:公告期内每个工作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资料(纸质版1份+电子版扫描件,加盖公章):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银行资信证明; 无违法违规及失信记录查询证明; 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 书面承诺函(含遵守资格要求、接受对赌条款、承担相关费用等内容)。 产权交易平台要求的其他材料 4.报名方式:通过线上注册报名,纸质资料提交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审核。 5.资格审核: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由产权交易平台完成审核,审核通过获得竞价资格。 6.交易方式: 公告期内仅1家符合条件受让方报名的,采取协议转让方式; 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受让方报名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竞价时间、规则另行通知),同等报价下,已承担勘测费用的受让方优先成交。 1.本次挂牌底价为参考值,最终价值以第三方勘测结果为准,实际矿体延伸、厚度、品位可能与预估存在差异,受让方需充分评估勘查风险。 2.铁精粉市场价格、伴生矿回收价值存在波动风险,可能影响最终收益,受让方需自行调研预判。 3.采矿权后续开采需办理多项审批手续,政策变动及审批进度存在不确定性,转让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4.报名即视为受让方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对赌条款及费用承担规则,自愿承担全部相关风险,转让方不承担未披露的潜在风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5.勘测结果以第三方备案报告为准,双方不得提出无合法依据的异议。 1.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59849888713614727332 地址:包头市九原区新都市商务中心正信集团10楼 2.咨询时间:公告期内每个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1.本公告由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所有数据以采矿权证、审批文件及现有勘查资料为准。 2.转让方有权在公告期内补充或修改公告内容,补充修改内容通过产权交易平台发布,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不接受联合报名、委托持股等规避资格要求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交易资格。 4.对赌条款、优先权的未尽事宜(含第三方机构选定流程、价值核算细则等),在实际交易过程中进一步明确。 5.未尽事宜,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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