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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发改审批〔2026〕9号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景洪市嘎栋街道曼点村委会纳板河中寨村小组地质灾害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未知 22

景发改审批〔2026〕9号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景洪市嘎栋街道曼点村委会纳板河中寨村小组地质灾害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1-1317:16

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景洪市嘎栋街道曼点村委会纳板河中寨村小组地质灾害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报送景洪市嘎栋街道曼点村委会纳板河中寨村小组地质灾害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的立项函》(景自然资源函〔2025〕1238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云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云政规〔2020〕3号)文件精神,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景洪市嘎栋街道曼点村委会纳板河中寨村小组地质灾害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310-532801-04-05-873101

三、项目建设单位: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四、项目建设地点:景洪市嘎栋街道曼点村委会纳板河中寨原址东南方向500m处。

五、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共涉及搬迁1个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共申报搬迁农户18户64人。

建设内容为土石方工程和基础设施工程。

1.土石方工程:土方开挖55000立方米;土方回填500立方米:土方外运54500立方米。

2.基础设施工程:浆砌石挡土墙500立方米;场内道路硬化2000平方米;蓄水池50立方米1个;场内雨水水管500米;场内污水水管500米;场内给水水管400m;场内电力线400m;电信线400m;垃圾池1座;亮化工程路灯12盏;污水氧化池1个。

七、投资估算与资金来源:总投资628.54万元。申请国家中央资金补助126万元(7万/户,共18户),省级资金补助126万元(7万/户,共18户),州、县(市)地方配套资金376.54万元。

八、项目建设年限:本工程建设期划分为搬迁筹建期、搬迁准备期、搬迁入住期三个阶段,计划2026年12月底完成。

九、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规定,该项目不属于公开招标范围,请严格按照核准的招投标方案做好招投标工作。

十、项目建设过程中选址发生变化、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以及技术标准等发生重大变化,需对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的,项目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原审批机关提出调整申请。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有关基建手续,履行保障农民工工资制度,争取工程早日建成投入使用。

附件:招标方案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月12日

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2026年1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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