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省万宁市兴隆温泉公园地下热水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
| 发布时间:2025-12-23 |
海南省万宁市兴隆温泉公园地下热水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公告文号:万自然资矿发〔2025〕01号) 经万宁市人民政府批准,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海南省万宁市兴隆温泉公园地下热水采矿权。本次挂牌出让由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海南省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海南省矿业权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海南省万宁市万城镇望海大道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 场所: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厅203室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海南省万宁市兴隆温泉公园地下热水 开采矿种:17050地热 地理位置:海南省万宁市兴隆华侨农场及东和农场辖区内 面积:0.00110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资源储量:资源量为2570.86m3/d 开采标高:26.89米至-274.98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开采规模/允许开采量:2570.86m3/d开采方式为井式开采,潜水泵抽取,并以管道输送方式输水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本矿山主要为利用原有设备设施,矿区范围内均已完成绿化复垦工作。为有效保护环境,需采取对开采井及抽水设备维护、输水、排水管道渗漏排查和维护保养及开采井地下水动态监测等措施 拟出让年限:10.0年 起始价:0.0321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3.6%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企业法人,竞买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二)竞买人须提交《竞买申请书》(样本见挂牌出让手册)。(三)遵守采矿权出让相关法律法规。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6年01月26日—2026年02月09日挂牌时间以公告为准 网上交易: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有意向竞买者可从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lr.hainan.gov.cn:9003/Index)查看和打印挂牌出让手册及其他相关文件,了解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信息和具体要求。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5年12月23日—2026年01月21日 申请报名方式:本次出让活动在互联网上进行,即通过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申请人须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按照操作提示提交申请材料。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一)采矿权投资存有不可预计的风险,采矿权出让的技术资料所表述的有关地下热水的可采量、水质、水位、水温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竞买人在竞买前应认真了解相关情况,阅读相关资料,并到现场踏勘,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本方案的技术资料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采矿权出让存有异议的,应在竞买申请截止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方式提出(以收到为限),对采矿权的异议向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对采矿权出让程序的异议向海南省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海南省矿业权交易中心)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1竞买人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2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竞买资格或竞得的;3竞买人逾期或拒绝提供复核材料的;4竞买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5竞买人逾期或拒绝支付挂牌交易服务费的;6竞买人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7竞买人逾期或拒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8竞买人向主管部门或其成员行贿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9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的情形。出现以上情形之一的,即视为竞买人违约,出让人有权取消竞买人的竞得资格,解除成交确认书(若有)以及出让合同(若有),实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该采矿权另行组织出让,并要求其赔偿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成交价与该采矿权最终成交价的差额部分、重新出让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等)。最终报价者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且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相关部门有权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一)海南省万宁市兴隆温泉公园地下热水矿区面积1070.31㎡,矿区土地为万宁市政府储量建设用地。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推进净采矿权出让工作的通知》(琼自然资勘〔2021〕417号)要求,由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采矿权竞得人签订土地租赁协议,以租赁方式提供采矿用地,租金约32.55元/㎡﹒年,矿区租金共计约34838.59元/年,土地租赁费用由采矿权竞得人承担。(二)土地复垦及环境保护恢复条件根据“谁开采,谁治理”的原则,竞得人应严格按《海南省万宁市兴隆温泉公园地下热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方案》(以下简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方案》)进行具体实施,预存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竟得人必须边开采边治理,并负责采矿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土地复垦及矿山恢复治理工作须在采矿权到期前完成。开采后一年内未对所采范围环境进行恢复的,万宁市营商环境服务局有权注销采矿许可证。(三)竞得人在开采前必须按照国家绿色矿山标准制定《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并在开采过程中严格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实施,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四)竟得人应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采矿权登记申请报告、采矿权申请登记书,矿区范围图、工商营业执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方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采矿权出让收益缴清凭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材料到万宁市营商环境服务局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采矿权于发证之日起12个月内要开采,逾期未开采或开采前未提供相关审批手续资料的,万宁市营商环境服务局有权依法注销采矿许可证。(五)挂牌出让矿区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原则上不得新建与采矿无关的设施,确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国家建设需要的,经万宁市人民政府同意,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以提前收回采矿权,但建设单位应当给于采矿权人相应的补偿。(六)兴隆农场地热矿水原采矿权配套的压力蓄水罐、加压站、供水管网等设施现已移交万宁市水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竞得人如需使用原配套设施,可与万宁市水业投资有限公司协商处理。(七)采矿权有效期满,如未延期,采矿权人需依法办理采矿权注销登记和闭坑手续;采矿权人所投入的设备等资产,由采矿权人自行处理,并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完成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工作。(八)涉及林地使用、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等有关事项,由竞得人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并缴纳相关费用;涉及道路使用、供水、供电等事宜,由万宁市人民政府协调解决,竞得人负责补偿相关权益人青苗以及附着物。(九)本次挂牌出让不缴纳竞买保证金,采矿权竞得人不得无故拒绝签订出让合同,否则出让人有权取消采矿权竞得人竞得资格,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追缴挂牌出让竞得价款20%的违约金。(十)出让人应按照出让方案的要求及签订的出让合同履行义务。采矿权竞得人拒绝履行出让合同义务,出让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承担。(十一)挂牌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确定的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人支付。 本公告在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海南省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2月23日 | |||||||||||||||||||||||||||||||||||||||||||||||||||||||||||||||||||||||||||||||||||||||||||||||||||||||||||||||||||||||||||||||||||||||||||||





